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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须知

日期:2021-03-09 14:48 来源: 福建水投集团罗源水务有限公司

1.停水通常有几种情况?

    1计划性停水。因工程施工或者设备检修确需停止供水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大范围停水通过有线电视台、本公司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介告知用户。

    2突发性停水。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告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主管部门。

3用户违章、欠费被终止供水。由于用户严重违章,有危害正常供水秩序行为;欠费经催收仍不缴交水费的给予暂时中止供水。

2.水表常识

1)水表为什么要进行首检
  用户使用不合格水表无法保障计量准确性,为杜绝劣质水表流入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首次检定,限期使用,强制执行。

2)水表的检定周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

①对于标称口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常用流量不超过16m3/h,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标称口径25mm及以下的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标称口径大于2550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

②标称口径大于50mm或常用流量超过16m3/h的水表检定周期一般为2年。

 

3)总表与分表之和不符的现象

如果总表与分表之和的数字相差较小,在允许值范围内,是因正常的水头损失所引起的;如果总表与分表之和的数字相差比较大,在排除管漏(损)等因素外,可能与水表长期没有周检有关,也可能是由于总表与分表计量等级不同有关,另外有些还与抄表的同步性等管理工作有关。

4)使用劣质水表会带来什么后果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劣质水表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其表壳及接管等部件偷工减料,机芯部分采用回收的再生塑料制成,流经水表后的自来水造成了二次污染,用户若长期使用受污染的水质,对身体健康有损害,由于水压不稳定使用劣质水表还会带来不安全隐患。正常水表应承受1.6MPa的压力,压力损失P0.1MPa。而且,劣质水表性能不稳定,无法准确计量用户实际用水量,如此对双方均不公平。

5)用户对水表计量精度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如用户对水表计量精度有异议,不可自行拆开,可以向罗源县质量计量检测所申请检定。检定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公司承担。

3.哪些情况属于违章用水?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1728日第25次常务会议批准的《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1)窃水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2)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3)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4)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5)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6)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7)擅自开启消火栓或者破封消防旁通管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8)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

9)利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作避雷装置或者电器接零、接地的;

10)施工时未对供水管道采取保护措施或者保护措施不当影响正常供水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八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补缴水费并处以应缴交水费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其他项所列行为之一,属单位用户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个人用户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本条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用户在被停止供水期间擅开闸门、塞头用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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