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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申请

日期:2021-11-12 14:47 来源: 福建水投集团罗源水务有限公司

业务类别

过户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

《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用户注册水表无欠费

2、申请人需为户主或其委托代理人

办理程序

1 、申请受理 :窗口/网上营业厅提交申请资料申报 ,受理人审核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资料齐全,在审核通过后 完成合同签订,该件完成受理;若审核不通过,列明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后退件。

2、 办结:窗口办结

申报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即办

网点

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供水大楼营业厅;

罗源县凤山镇三中路9-2号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二层64号水务窗口

办理时间

全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

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非夏时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

福建水投集团罗源水务有限公司:0591-26831351

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 0591-26859213

监督电话

福建水投集团罗源水务有限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0591-26831791

注意事项:

1、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后原合同自动终止

2、原、现户主双方应提前核实水表的当日最终读数

3、原、现户主应提前了解小区接收抄表前原总表的欠费况、小区物业(绿化、卫生)公摊等水费信息。

4、办理业务时请携带身份证以便核验身份,受他人(法人或个人)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户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可替代材料,以排序作为优先级,前置材料有权覆盖后置材料办理供水业务: ( 1 ) 产权证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证明》; ( 2 ) 政府对暂未办理产权的合规用地的批示文件; ( 3 ) 房买卖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协议若未体现地址信息,还需提供含有具体地址信息的其他材料); ( 4 ) 其他可证明有效产权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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