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16 10:23 来源: 罗源水务公司
比选公告
根据《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办及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针对滩内水厂输水泵房泵组节能提升改造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滩内水厂输水泵房泵组节能提升改造
二、采购组织类型:比选采购
三、项目内容
滩内水厂输水泵房泵组节能提升改造拟以“合同节能”模式开展,候选人需提供包括勘察调研、能耗问题诊断、方案设计并论证、项目先行垫资建设、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保养维护、人员培训、节能成效监测等全过程、全面综合的技术服务。候选人通过分享项目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
(一)必选项:项目必须完成滩内水厂输水泵房泵组更新要求。滩内水厂只有一台4#机组作为主供水机组,电压为10KV、功率为450KW、流量为2690m3/h,无相同备用及轮换的大功率的高压输水机组设施,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此次拟将2#小功率380V输水机组改造为10KV高压输水机组设施,新机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现状供水需求,改造后新机组作为运行主力泵,现4#机组调整为备用泵,形成大功率机组一用一备;1#、3#小功率输水机组形成一用一备。项目必须满足上述功能以及满足上述功能所需所有软、硬件设施,包括从高压进线到出水管道的所有改造事项。改造完成后所有设备设施应能达到使用条件,软件控制系统应能根据工况需求自动调整用泵策略保持泵组高效运行,且能实现对各泵组流量、压力、电耗实时监控。项目需于中标后120天内完成施工改造。
(二)可选项:候选人可根据自身技术储备,在必选项的基础上开展进一步的改造或优化技术服务(须经比选人确认),以进一步降低滩内水厂输水泵房泵组运行电耗电费。
(三)合作模式约定:本项目采用合同节能模式。项目全部由候选人垫资建设。项目完成后,候选人和比选人按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项目实现的节能收益(滩内水厂输水泵房泵组实施设备更新和节能改造后较当前实际节约的用电费用)作为回报。候选人应保障项目的节能效果,比选人不对候选人的投资做任何兜底承诺。候选人的节能收益分成年限期满或达到节能收益分成限定总额时(以先到为准),双方合作自动终止,项目所投设备资产归为比选人所有。根据项目实际节能效果,比选人保留提前按候选人约定的项目总投资报价开展项目回购的权利。
四、候选人资格要求
(一)候选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比选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注:候选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候选人若为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商品授权文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报名人单位公章。
(二)候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候选人须提供本项目比选文件发出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扫描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比选报名。
五、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比选评标办法:“三轮淘汰与重新评分”综合的评比法。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2025年12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号供水大楼综合办公室或拨打咨询电话0591-26859137领取比选文件。
七、投标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下午23:30时止(北京时间)。候选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制作纸质投标比选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号供水大楼综合办公室;
(二)比选截止时间前,如果候选人未按规定将纸质投标比选文件送达的视为该候选人未参加投标比选;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文件包封不符合要求或者文件递交时间超过响应截止时间的,则相应投标比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水投集团罗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罗源县东外路1号供水大楼
电话:18950222531
联系人:王雄飞